南通原耀荣玻璃厂场地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第一次公示-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南通原耀荣玻璃厂场地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第一次公示
2016-03-24

南通原耀荣玻璃厂场地环境修复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网上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本项目名称为南通原耀荣玻璃厂场地环境修复工程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513-855170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0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吴中国家科技创业园2     邮编:215168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12-68361805

传真:0512-68361607          E-Mailjsg777@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调查掌握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分析工程的特点及污染物特征,分析所采用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认真分析说明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预测工程建成后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污染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制定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提出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对策措施;

3)根据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对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使工程建设与地方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②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③您认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④您对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⑤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自公示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主题为南通原耀荣玻璃厂场地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