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柴油机有限公司场地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第二次公示-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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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柴油机有限公司场地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第二次公示
2016-06-03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南通柴油机有限公司场地环境修复工程项目

2、项目概况:原南通柴油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柴油机和柴油发电机组的生产,于2014年初停产。目前企业场地已拆迁完毕,根据规划搬迁后场地将用于住宅用地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46号,项目所在地原厂区占地面积为96058.92 m2,规划后用于住宅用地的面积为110亩,约73370 m2。为确保彻底消除环境风险,保障该地块后期用地安全,建设单位已委托南通国盛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

二、区域环境概况

(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大气环境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各监测点位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监测值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任港河和战胜河监测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如pH、COD、SS、高锰酸钾指数、NH3-N、TP、总氮、石油类、DO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场界周边各监测点的昼、夜噪声值均未超标,可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场地外2个监测点位地下水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亚硝酸盐、硫酸盐、石油类、镉、汞、砷、铜、铅、铬、锌、镍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标准,场地内1个监测点位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亚硝酸盐、硫酸盐、镉、汞、砷、铜、铅、铬、锌、镍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标准。

对照荷兰的地下水干预值(Dutch Intervention Values,2009)和美国加州环境筛选值(environmental screening levels,2013),地下水样品有机类污染物超过筛选值的有:正-丙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萘未超标。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土壤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场界外2个监测点位pH、镉、汞、砷、铜、铅、铬、锌、镍,TPH,半挥发性有机物菲、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苯并(g,h,i)均未超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

修复实施过程中的废气主要包括扬尘、有机挥发废气、柴油燃烧废气及汽车尾气等。扬尘的主要产生环节为污染土壤开挖、运输、修复过程中搅拌、固化及干净土壤填埋时的无组织排放;有机挥发废气主要来自污染土壤开挖、运输、修复过程中搅拌;柴油燃烧废气来自浅层搅拌、高压旋喷设备的运行;汽车尾气主要来自运输车辆。

(2)地表水环境

修复实施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场地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含基坑废水)等。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修复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本修复项目过程中,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包括挖掘机、钻机和空气压缩机等。

(4)固体废物

修复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袋、生活垃圾以及废个人防护用品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主要来自修复实施过程,在严格采取围挡、喷洒抑制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强度等控制污染措施的情况下,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修复过程的结束而结束。

(2)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均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设备冲洗废水、场地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含基坑废水)等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作药剂搅拌调配用水,零排放,对周围水域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噪音比较大的设备安装时同时安装消音设备或者设施(消音器、减震、隔音屏等),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本项目噪声影响是短暂的,经过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运至南通市固体废物管理处指定场所;污泥和废个人防护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得随意丢弃。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外环境影响产生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的实施利于改善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治理修复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513-85517020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北路486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49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七、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从本项目本次网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