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通醋酸化工地块修复工程综合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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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南通醋酸化工地块修复工程综合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2020-04-28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特向社会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本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以确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招标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原南通醋酸化工地块(含醋酸化工(南)及醋酸化工(北)地块)位于南通市港闸区南市街100号、101号等,面积约266亩。

标段1:醋酸化工(南)地块物探单位公开招标;标段2:醋酸化工(南)地块环评单位公开招标;标段3:醋酸化工(南)地块施工单位公开招标;标段4:醋酸化工(南)地块工程监理单位公开招标;标段5:醋酸化工(南)地块环境监理单位公开招标;标段6:醋酸化工(南)地块效果评估单位公开招标;标段7:醋酸化工(南)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单位公开招标;标段8:醋酸化工(北)地块物探单位公开招标;标段9:醋酸化工(北)地块环评单位公开招标;标段10:醋酸化工(北)地块施工单位公开招标;标段11:醋酸化工(北)地块工程监理单位公开招标;标段12:醋酸化工(北)地块环境监理单位公开招标;标段13:醋酸化工(北)地块效果评估单位公开招标;标段14:醋酸化工(北)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单位公开招标;以及其原南通醋酸化工地块(含醋酸化工(南)及醋酸化工(北)地块)修复工程相关单位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如下叁项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工商营业执照记载的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

2.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备案。

3.投标人应通过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2019年度招标代理企业动态考评,并取得考评结果。


三、招标咨询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1.组建招标咨询工作小组,拟定工作计划,并报甲方确定。

2.编制发包模式、标段划分方式、计价模式、合同形式和招标方案,并报甲方确定。

3.负责办理招标申请、备案等各类手续。

4.符合要求的必须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相关要求开展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公告等所有招投标工作,或按要求在省级及以上招投标网站公开发布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公开招投标。

5.负责编制《招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6.负责接受投标人申请人报告。

7.负责接受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

8.负责对招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

9.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

10.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并报甲方审定。

11.负责向合格的招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12.协助甲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负责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答。

13.负责编制工程标底。

14.负责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5.负责沟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开评标相关事宜,协助甲方成立相关专家小组。

16.负责组织开标会议。

17.负责组织专家评标会议。

18.负责处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询等事宜。

19.协助甲方确定中标人。

20.负责汇总、上报评标结果。

21.负责办理中标结果公示手续。

22.会同甲方签发《中标通知书》。

23.负责办理《中标通知书》的发布等相关手续。

24.负责草拟工程合同并协助甲方与中标方洽商、签订合同。

25.负责向甲方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及有关事宜。

26.甲方委托的,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超过20万元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需包括所有标段公开招投标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费用、交易中心相关工作费用、开评标费用、手续费、材料费、专家评标费、伙食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城际交通费(如有)、人工费、劳务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此外,涉及本工程所有单位的公开招标相关工作均为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工作内容,如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的,合同价不予变更。同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投标人或中标人收取除售卖标书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评标方式:

投标单位需要对本项目所有标段同时响应,招标方将组织评标小组审查投标单位资格,并对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有效报价进行评标。

1)有效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若4≤有效投标文件≤6家时,去掉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取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价A)。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A的得10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9分(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9);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6分(得分=10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6),扣至0分为止,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得分最高的有效投标人中标。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书时需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备案的证明文件。

3.通过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及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组织的2019年度招标代理企业动态考评,取得相应考评结果,并提供证明文件。

4.编制工程清单、标底及公开招标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所需时间的承诺书。

5.报价单,以及完成本项招标咨询服务工作的总费用(本次代理咨询服务费用采取一次包定的办法处理)。

6.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同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和证明人姓名、职务、时间。


七、报名的其他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各投标单位务必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7:00前将封装好的投标文件送至本公司711室(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接受投标文件联系人:缪先生,联系电话:051385537186。

2.投标文件封装要求:各投标单位按照需提供的资料要求,将需报送的资料完整的封装在档案袋内,并将档案袋封装好,在封口处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3.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工农路486号,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11室。

4.投标工作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5370999027。

5.开标结果将由招标单位告知中标单位。

6.对中标的单位,将由招标单位与其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协议,对未中标单位,其投标书概不退还。


八、特别说明

1.本项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模式为固定总价,除本公告第一项“工程概况”所列各个标段工作内容外,其他所有涉及本工程相关单位的招标代理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且招标人不追加任何费用。

2.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终止该项工作的权利。如招标人致函中标人终止该项工作,则本项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终止,同时合同自然终止,且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3.除符合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的售卖标书费用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投标人或中标人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见附件),未提供承诺函的,按废标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单位咨询,招标单位对本招标说明书,具有最终解释权。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承诺函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如我单位成为原南通醋酸化工地块(含醋酸化工(南)及醋酸化工(北)地块)修复工程综合招标代理单位,我单位承诺,在承担本工作时,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可以向投标人或中标人收取的标书制作费等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向投标人、中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承诺人(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