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南通纺织染、原南通三印地块修复工程综合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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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南通纺织染、原南通三印地块修复工程综合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
2017-08-04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特向社会邀请相关单位参加本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以确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比选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原南通纺织染地块位于南通市人民西路288号,修复土方量约为21676立方米,地块修复达标后二次开发,总投资约2200万元;原南通三印地块位于南通市外环西路104号,修复土方量约为16512立方米,地下水面积约6100平方米,地块修复达标后二次开发,总投资约3000万元。

标段1:原南通纺织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开招投标

标段2:原南通纺织染地块修复工程施工单位公开招投标

标段3:原南通纺织染地块修复工程质量控制单位公开招投标

标段4:原南通纺织染地块修复工程监理单位公开招投标

标段5:原南通纺织染地块修复工程验收单位公开招投标

标段6:原南通三印地块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开招投标

标段7:原南通三印地块修复工程施工单位公开招投标

标段8:原南通三印地块修复工程质量控制单位公开招投标

标段9:原南通三印地块修复工程监理单位公开招投标

标段10:原南通三印地块修复工程验收单位公开招投标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咨询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1.组建招标咨询工作小组,拟定工作计划,并报甲方确定。

2.编制发包模式、标段划分方式、计价模式、合同形式和招标方案,并报甲方确定。

3.负责办理招标申请、备案等各类手续。

4.符合要求的必须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相关要求开展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公告等所有招投标工作,或按要求在省级及以上招投标网站公开发布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公开招投标。

5.负责编制《招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6.负责接受投标人申请人报告。

7.负责接受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

8.负责对招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

9.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

10.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并报甲方审定。

11.负责向合格的招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12.协助甲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负责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答。

13.负责编制工程标底。

14.负责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5.负责沟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开评标相关事宜,协助甲方成立相关专家小组。

16.负责组织开标会议。

17.负责组织专家评标会议。

18.负责处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询等事宜。

19.协助甲方确定中标人。

20.负责汇总、上报评标结果。

21.负责办理中标结果公示手续。

22.会同甲方签发《中标通知书》。

23.负责办理《中标通知书》的发布等相关手续。

24.负责草拟工程合同并协助甲方与中标方洽商、签订合同。

25.负责向甲方提交《招标摧毁标情况书面报告》及有关事宜。

26.甲方委托的,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万元(贰拾捌万元),超过28万元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需包括10个标段公开招投标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费用、交易中心相关工作费用、开评标费用、手续费、材料费、专家评标费、伙食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城际交通费(如有)、人工费、劳务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六、评标方式:

投标单位需要对本项目的10个标段同时响应,招标方将组织评标小组审查投标单位资格,并对符合要求的标书进行评标,最低报价中标。

 

七、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书时需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需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3.编制工程清单、标底及公开招标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所需时间的承诺书。

4.报价单,以及完成本项招标咨询服务工作的总费用(本次代理咨询服务费用采取一次包定的办法处理)。

5.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同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和证明人姓名、职务、时间。

 

八、报名的其他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各投标单位务必于2017年8月10日下午16:00前将封装好的投标文件送至本公司711室(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接受投标文件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1385537186。

2.投标文件封装要求:各投标单位按照需提供的资料要求,将需报送的资料完整的封装在档案袋内,并将档案袋封装好,在封口处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3.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工农路486号,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11室。

4.投标工作联系人:严工,联系电话:051385517020。

5.开标结果将由招标单位告知中标单位。

6.对中标的单位,将由招标单位与其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协议,对未中标单位,其投标书概不退还。

九、其他未尽事宜,可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单位咨询,招标单位对本招标说明书,具有最终解释权。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