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万达锅炉综合楼拆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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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万达锅炉综合楼拆除项目)
2017-08-02

为加强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原万达锅炉厂临外环西路综合楼拆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原万达锅炉厂临外环西路综合楼拆除工程

2、项目内容: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对该综合楼进行拆除,由招标人收回残值。该综合楼框架结构大楼建筑面积5134.56㎡,砖混结构平房271.12㎡,依据江苏跃龙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残值为人民币9万元整。

二、代理机构相关工作要求

1、代理范围:原万达锅炉厂临外环西路综合楼拆除施工单位招标。

2、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并通过市公告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款项支付,负责处理中标人中标后其他问题等事宜。

3、完成时间:2017年8月30日前确定中标的拆除施工单位。

三、投标条件

投标人须满足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招投标业务。

四、投标

1、投标人请将投标材料(须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于2017年8月1516:00前递交至招标人处(南通市工农路486号君庭假日酒店7710,投标联系人:李建兵,联系电话:85537186)。

2、投标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报价函

3、投标报价为总额报价,报价所含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费、公告费、专家论证费等。

4、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废标。

五、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通过价格单因素法确定中标人。

六、评标规则

1、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有效报价,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最有效报价的投标人重新报价(新报价须于原报价)。

2、最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其他事项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