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粮储备开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学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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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粮储备开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学习贯彻工作
2020-12-28

《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于10月21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近日,通粮储备组织干部职工对《办法》进行了学习培训。

此次培训由支部书记、总经理陈晓东主持,全体干部职工一起学习了《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各项条例规定,对《办法》中与公司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释和答疑。通过对《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学习,公司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了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地方储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干部的责任意识,推动了公司储备粮管理工作,为切实做好政府调控粮食市场,保证区域粮食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